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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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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
王萍购买的往返机票(wǎngfǎnjīpiào)订单,去程时间仍为“航变(hángbiàn)”前的22点05分,未更新航变信息。返程机票延误后,平台则更新了“航变”信息。 近日,来自深圳的消费者王萍(化名)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反映,她此前(cǐqián)通过(tōngguò)去哪儿旅行APP购买(gòumǎi)了(le)今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,但到达机场后发现,航班早在6个月(yuè)前已经进行了航班变化调整,起飞时间提前(tíqián)了3个小时,“去哪儿平台上显示的还是原起飞时间,导致我到机场时飞机已经飞走了。” 王萍称,为了不耽误后续行程(xíngchéng),自己不得不花高价购买次日飞往新加坡的机票,还因此(yīncǐ)损失订好的一晚酒店(jiǔdiàn)住宿。王萍要求去哪儿旅行APP赔偿自己相关损失,但遭到平台拒绝。 对此,涉事平台去哪儿旅行APP的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(xīnwén)称,该用户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(hángsī)旗舰店,经航司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航变通知发送到了乘机(chéngjī)人的预留邮箱,但用户未查看(chákàn)邮件导致误机,并非平台的责任,因此无法进行赔付。 律师表示,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(dìshíqītiáo)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(pīlù)商品或者服务信息(xìnxī)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(hé)选择权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负有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 用户称(chēng)购票平台未更新信息致误机 据王萍介绍,她在(zài)2024年10月,通过去哪儿旅行APP购买了2025年“五一(wǔyī)”假期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。去程为(wèi)2025年4月30日(rì)22时05分,回程为2025年5月5日,航空公司均为酷航,往返共计2245元。 “因为假期机票和酒店都比较贵(guì),所以我一般都是提前订好的。”王萍说,她平时住在深圳,4月30日20点左右到达了香港国际机场,“当时去哪儿旅行APP上还是显示航班22时05起飞(qǐfēi),但我在机场大屏幕上一直找不到航班号,后来(hòulái)找到了酷航的值机柜台,他们说飞往新加坡(xīnjiāpō)的当晚(dàngwǎn)只有19时一班,已经起飞了。” 这时王萍才得知(dézhī),她购买的航班(hángbān)早在2024年11月就进行了航班变更,航班起飞时间被更改为2025年4月30日19时,“飞机都(dōu)已经起飞了,但去哪儿旅行APP上显示的还是之前的信息。” 随即王萍联系了去哪儿旅行APP的客服人员,“客服说(shuō)如果是他们的责任(zérèn),肯定会全额赔付的,让我可以先(xiān)买新的机票,但我当时查了一下,第二天5月1日的机票都是7000以上,问他们能不能接受(jiēshòu),他们又改口说要先确认一下是不是平台的责任。” 王萍说(shuō),当晚自己在香港机场等到了11点多才返回深圳,平台客服始终(shǐzhōng)没有(yǒu)给出解决方案。“深夜12点半左右,平台有一个值班经理(jīnglǐ)联系我,说我买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的机票,平台不负责通知航司的变动,而是由航司直接通知,所以不能进行任何赔付。” 王萍告诉澎湃新闻,酷航确实在(zài)2024年11月给自己的邮箱发送过“航变”邮件,但(dàn)由于平时并(bìng)不常使用该邮箱,并没有及时获取航班信息。她表示,在去哪儿旅行APP上购票时,“航司旗舰店”仅用小字标注,并未在订票时明显提醒用户(yònghù)“航司旗舰店购票不负责(fùzé)‘航变’通知”。“我(wǒ)在去哪儿平台上购买机票,平台理应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,以前在去哪儿买票,无论是延误还是(háishì)航班变化,都会通过电话、短信通知,也会及时更改平台上的航班信息,但这次(zhècì)“航变”6个多月都未更新信息,对我持续造成误导,明显是平台责任。” 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为了不耽误后续行程,王萍再次购买(gòumǎi)了5月(yuè)1日一早深圳飞往新加坡的机票(jīpiào),票价7722元,“我订的新加坡酒店和门票都是不能取消的,如果不去损失会更大(dà),而且期待已久的假期也泡汤了。” 涉事平台:“航变”信息(xìnxī)由航司负责通知乘机人 对于上述经历,王萍要求去哪儿旅行APP赔付她再次购买机票的费用7722元,以(yǐ)及4月30日晚在(zài)新加坡无法取消的酒店费用,共计8400余元,“我(wǒ)觉得我的要求并不过分,但他们一直以我购买的是航司旗舰店(qíjiàndiàn)票,拒绝任何赔付。” 随后,王萍将自己(zìjǐ)的(de)经历发在了(le)社交平台上,发现有(yǒu)多人遭遇了和她一样的经历,“我知道的一共有7个人,其中4个人是(shì)5月1日香港飞新加坡的酷航航班,也是出现了航班变动,去哪儿平台没有任何通知,平台上显示的也是航变前的时间,导致大家错过了飞机。”王萍说,误机后大家不得不购买高价机票。 5月20日(rì),王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提交(tíjiāo)材料起诉了去哪儿旅行APP所属的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并在6月9日获得(huòdé)立案,目前正等待开庭审理。 针对(zhēnduì)上述情况,6月10日,去哪儿旅行的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,该(gāi)用户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,经航司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“航变”通知发送到了乘机人的预留邮箱,“国外航司通常都是以邮件(yóujiàn)形式通知航变信息,针对这个情况,我们在订单(dìngdān)页面也(yě)增加了提示,提醒用户出行前请留意预留的邮箱和(hé)手机号,航变等重要信息会以邮件或短信通知。” 他介绍称,航班变动按规则航司只通知乘机人,“平台(píngtái)会通过其他(qítā)(qítā)方式去获取航班信息,比如机场大屏、其他用户提供的信息等,出现航变后尽可能通知到用户,但每天航班太多,遍布世界各地,航变也频繁(pínfán)出现,平台不可能准时、准确获知所有航变信息。” 因此,该工作人员表示王萍误机(wùjī)并非(bìngfēi)平台责任,无法按照她的要求进行赔付。他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国际航班时,需要注意预留邮箱(yóuxiāng),避免影响行程。 对于上述纠纷,澎湃新闻记者湖南金州律师(lǜshī)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律师邢鑫分析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二十条、《公共(gōnggòng)航空运输旅客(lǚkè)服务管理规定》仅对承运人或(huò)航空销售代理人作出若航班变更应“告知和提醒(tíxǐng)旅客“的规定,并未对承运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(即第三方平台)作出类似规定。 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保障消费者的(de)(de)知情权(zhīqíngquán)和选择权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负有(fùyǒu)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 此外(cǐwài),邢鑫表示,鉴于(jiànyú)此前去哪儿平台一般会在航班延误(yánwù)或调整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用户,亦成为一种行业惯例和消费者(xiāofèizhě)的合理预期。消费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和以往经验,有理由相信平台会继续履行(lǚxíng)这种通知义务,而平台单方面改变这一服务标准,损害了消费者的信赖利益。 澎湃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李思文 实习生 谢嘉颐 (本文(běnwén)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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